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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了我生前死后,最自私、最卑鄙的一个决定。
我偷去她对她所有的忆念,只留些许不堪启齿的碎片,随同那一缕干净清白的三魂七魄,送入了轮回之门。
我要她永远地忘记她,爱上别人;我要她和她,永世不得相见。
然而,当我将要藏起那颗夜明珠时。
我看到自己的手臂上,烙有几道蜈蚣似的伤疤,除却污秽,便是血痕。
我骇了一大跳,慌慌张张遮了衣裳,一路飘过很远,很远……直飘到孽海岸上。
我跪在起起落落的潮汐里,捞起一把又一把清水,一遍遍濯洗耻辱的印迹。
可无论怎么洗,怎么洗……
污血越洗越多,疤痕越洗越深……
就是无论如何也洗不干净。
我垂下脸庞,泪珠一颗颗打在手背上,又被滂沱的浪花卷得无迹可寻。
……我不得不认命。
曾经在我的命途里,没有“认输”二字。
我赢过人世的险恶,我赢过冥府的不公,我赢过仙家的虚伪,我赢过天道轮回……
可唯独在她和她的夫人面前。
我输了。
输得很彻底,很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