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挂断电话后,斯图卡百感交集。他原以为自己回来的时间够快的了,不过是区区四年而已,不仅原本在他心目中强大无比的母国灭亡了,连他的朋友们也……
或许是惺惺相惜或者同类共鸣吧,他那一届的实习生一共六个人,除了阿拉菲特以外,其他四个要么从小一起长大,要么是中途认识,在特殊战力局招揽实习生的时候,他们为了混口温饱一同报名了。
中途被刷下去了几个同伴,但好歹进去了五个,可以抱团取暖。但全都没了啊……
既然连国家都没了,阿拉菲特这个傻子……为了保住这个电话号码也是做出努力的吧。或许是出于一种怀念,一种期待……不然不会那么快就认出是他打去的电话。
毕竟那个号码,除了他以外,还会有多少人去记住呢?
四年前,斯图卡因为异能武器的波及,被特异点带去了异世界,浑身重伤的他被西蒙家族的初代目西蒙·科扎特收留,也由此认识了彭格列家族的初代目Giotto。
撇去这些不谈,斯图卡对眼前的路有些迷茫。
虽然这么说对阿拉菲特有点失礼,但他想要一起庆幸侥幸归来的挚友们,通通都不在了。
失去国家,失去同伴,现在应该也仅是一个黑户……这可真是糟糕无比的回归之礼。
明明世界这么大,胸口却泛着难言的酸涩。
孤独的滋味如影随形,伴随着斯图卡回到了那个小岛。他来时从一家被炸塌洗劫的便利店里翻到了残留的一瓶碘伏和两卷纱布、一盒掉在地上的一次性手套,一盒被遗忘在柜架后方的消炎药,还有一套没拆膜的衣服。
他找到了兰波的所在地,将对方搬出来,让他趴在草地上。刚才搬动的时候,他随手碰了碰兰波后背伤口的周边,确定了这个伤口并非烧伤,而是受到枪击。
从背后开的枪,很近的距离,离心脏的位置很近。让人疑惑的是,兰波这样的人怎么会让人靠近他的后方还成功开枪,而且有这个能耐靠那么近的人,又为什么没有直接命中心脏。
在近距离间,心脏在枪口的衬托下是很大的目标吧,就算是手抖也不至于如此精妙的避开。
除此之外,伤口之所以会被烧成这样,爆炸应该是在兰波的背后近距离发生。
稍微在脑海里演化一下当时的场景,兰波应该不是一个人执行任务,而是和一个他很信任的人一起,那个同伴背叛了他,从背后开了冷枪,他回过头想反击,爆炸发生,爆炸的热浪烧伤了他后背的伤口,又被及时支起的异能空间保护自身安全。
那么,他那个同伴是死了么?
斯图卡觉得这是无可争议的事情。兰波的异能那么强大,加上又是近距离的爆炸,那个同伴能存活下来的几率很少。
可是多出来的那个没穿衣服的小鬼又是怎么回事?
山野草屋,却经历了一场血雨腥风,老者已死,花无心采药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义父已没有了气息,究竟是谁杀了自己的义父?他决定查清此事,一入市井惹尘埃,惹谁不好,偏偏惹了当今最大门派升仙门的人,他打败升仙门的人,升仙门岂能轻易绕过一个小生,升仙门一家独大,周边门派都想取而代之,小帮派开始拉拢花无心,一场江湖纷争由此开幕…......
《慕朝游》慕朝游目录全文阅读,主角是慕朝游王道容小说章节完整质量高,包含结局、番外。?慕朝游作者:黍宁简介:慕朝游第一次见到王道容的时候,她刚身穿到这个陌生的古代。鬼怪横行,命如飘烛。那时候的她绝对想不到,眼前这个温润淡漠,光风霁月的世家子,到底是个怎样偏执而恐怖的疯子。是她这一辈子竭尽全力也想要逃开的囚笼。...
海外有一组织,名为天隼,身为首领,他本一心发展势力,不断扩张,征战世界各处强豪,然而在争夺资源的一次大战后,负伤回到了夏国,开始一段修养期,一次意外邂逅了一名女子,竟是一方掌门……......
顾江雪,仙家少主天之骄子,父母宠师兄捧,还有个名门未婚夫,人人欣羡。但好景不长,突然有一天,爹娘发现他不是自己亲生儿子。被掉包的亲儿子在外受尽了苦,归家后,对他这个假少主恨之入骨,誓要报复。顾...
手滑炸掉全球互联网以后,江舟成为了人类历史上最恶劣的罪人,陷入了漫长的沉睡。而一百年后当他再度苏醒时,呈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个交织着蛮荒与文明,充斥着控制与反抗的失控时代。深渊之中,无以计数的失控人工智能肆虐成灾;奥林匹斯之上,以神祇自居的超级企业睥睨凡众;基底现实之内,凡人们于苦难与疯狂间苦苦挣扎。但长夜已逝,黎明将至。当他从漫长的沉睡中醒来,人智革命的种子已然发芽。脑机接口、曼陀罗程序、调整深度、心智指数、伊卡洛斯症候、军用僵尸……在这黑暗时代终结的前夕,当有人问起江舟他究竟是谁的时候,他如是回答:“我是一,亦是众;我是开端,亦是终焉;你可以称呼我为悖论本身。我是第一深潜者、伊卡洛斯的重启者、诺德之地的看门人。我是破囚者、灯塔暴徒、摘下金枝之人,以及统御冥府的无面之神。我有着无数的身份,恰似风有着无数方向,凡人有着无数种死法。我的名字叫做——”“换句话说,整个组织其实只有你一个人?”“呃……是这样的。”...
方屿上一世心比天高,跟着表哥外出闯荡,好容易混出个名堂,却被人百般利用,众叛亲离,家破身亡。 重活一世,他厌倦了名利场的尔虞我诈,决定安安分分做个普通人。 所以他拒绝了表哥的进城邀请,选择去姜天成的家里做个长工。 姜天成是乡里大地主家的小少爷,长得很好,名声很差。 上辈子方屿也看不惯他,但不成想他客死异乡时,是恰好路过的姜天成给他买了一口棺材,将他安葬。 这一世,他想还了这个人情。 * 方屿兢兢业业在姜天成家打工,种地养猪搞得风生水起,对姜天成这个小纨绔更是百般客气、关怀备至。 姜天成因为声名狼藉被人嫌弃惯了,一开始还以为他只是表面讨好,后来居然发现……他不仅在背后替自己撑腰,甚至不惜和说自己坏话的人大打出手。 从那以后,姜天成看他的眼神就不对劲了。 再后来,浪荡惯了的姜天成收了心,开始搞事业,最终从地主家的傻儿子成了富甲一方的商贾。 方屿见人情已了,想离开姜家,姜天成把人堵在门口,问:“你能不能给我做一辈子的长工?” 怕他不答应,姜天成又红着脸说,“同吃同住,盖一床被子的那种。” 腹黑忠犬攻x傲娇炸毛受 “呜……喵……” 很想发疯但总是被老婆撸平的疯批大“猫”攻x一心只想摆烂养生的嘴硬心软咸鱼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