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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笙接受了。
在冰箱门打开的刹那,光晕落在荆丛辙的侧脸,那个画面曲笙记了好多年,说是神祇降临也不为过,这辈子再也没见过那么好看且顺眼的人,乃至于对他的贸然闯入都不介怀了。
他的悲伤淡了一点,但只是一点,接下来回到房间他还是睡不着,想起荆丛辙所说的失眠。
他常常失眠吗?
不然不会这么巧听到厨房里他的动静。
后来曲笙的这一猜想被证实了,夜里荆丛辙时常坐在露台,一坐就是好久,脚边是那只很亲人的拉布拉多犬。
根据曲笙的观察,那只狗是家里老人的心头好,却不是荆丛辙的,他们只是恰巧都在露台休息。
就这样偷偷观察过几次,曲笙第二天就会起不来床。
倒是从没想过让荆丛辙发现自己,他很清楚他们不是一路人,他难过的时候不希望有人打扰,所以猜测荆丛辙也不愿意他去叨扰。
况且荆丛辙这一年十九岁,刚上大学,未来是父亲规划好的,他只需要按照既定的路线走就好了。
曲笙对未来却充满了迷茫。
后来荆老爷子发话要把他留了下来,并嘱托荆丛辙好好照顾小孩儿,当做自己的弟弟一样对待。
荆丛辙照做了,每周回家都会顺路去曲笙的学校接他。
曲笙十四岁才开始学习小提琴,拉得跟锯木头一样难听无比,也不敢说自己不喜欢,指节长茧、蜕皮,再长茧,在疼痛中忽然悟出一些道理。
荆丛辙夜里不睡觉和狗待在一块,是不是也不喜欢拉小提琴?
那他喜不喜欢钢琴,喜不喜欢那些排到满的课程,喜不喜欢被众人架在一个期望的高值上无法下落的生活?
曲笙不知道。
他只知道自己不喜欢,所以在学校里偷偷报了一个社团,开始学习自己比较感兴趣的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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